不去不说,每天还将自己弄的一身锅底灰,认认真真的给爸爸妈妈做好一顿饭。把秦妈妈和秦爸爸心疼的一边吃,一边掉泪。
秦天本来就没多大,夏天的一场病,更是把他身上的婴儿肥消灭的无影无踪。现在看上去瘦的让人心痛,那么一点点的孩子,还没大人的大腿高。秦爸爸和秦妈妈都暗自决定,等农忙完了,一定给孩子好好的补一下。
而在八五年的秋天,快四岁的秦天,也开始了他的小说历程。
他让妈妈将赫连霆送给他的白纸,全部做成一百页,三十二开的小本子。然后一笔一划的写。因为没有”CTRL Z”和删除键,有些不是很确定的情节,他总是先在家人用的草纸上写完再誊过去。想想《哈利波特》的作者曾经就是用这样艰难的方式写的巨作,为什么他不能?他现在不过是把前世没有电脑之前用笔写字的习惯捡起来而已。
虽然这样的书写方式很慢,但至少能减少浪费纸张。
秦天知道他的家很穷,爸爸妈妈宠他,却不一定会给他一个三岁的娃娃买很多的本子和笔。
但幸好他是幸运的,他不但有宋爷爷留下的大堆的书籍,还有赫连霆走的时候,送给他的两本笔记本,十打一百页的信纸,以及可以做二十本一百页,三十二开小本子的白纸,还有三十多本中学生练习本。
秦天不知道这些东西全是赫连霆专门为他准备的,甚至宋外公的书,都是赫连霆求外公专门为他留下的。
秦天拿着赫连霆送的钢笔一笔一划的写着自己的梦想,妄图用这个梦想来改变什么。
秦天的第一本小说叫《终极神探》,这本书原本是他在前世临死前准备写的。那个时候,因为一直担心水平和知识面问题,所以没有慌忙的动手,而是努力的寻找了一大堆关于,中医,西医以及法医的资料。
只是好不容易等他收集了众多现代法医见证案例,又对中医有了皮毛之解后,人却被莫名其妙的被送回到小时候。
第十五章 写文
秦天以前可以说是重生穿越小说的专业户,自然知道这个时代的流行。
他要是把后世的流行题材现在拿出来写,估计得不到任何一点好处。
毕竟社会不一样。这个时候的**农村人还不能想象,后世那车水马龙,整个世界都如森林一般的混泥土建筑的繁华模样。
他也写不出像《山楂树》那样纯情的爱恋,更写不出金庸古龙那种高水平气势恢弘又语言华丽的巨着,所以他只能退而求其次,利用后世人语言的直白风趣,诙谐幽默,以及对现在来说,绝对科幻又神奇的法医科学知识,再结合当代人对于武侠的迷爱,写了一本穿越侦探型的小说。
小说讲的是未来的一名法医,本身出自中医世家,又在国外镀金,因为喜欢破案,所以最后成为了法医。在法医行当里,主角是个非常名的人物,却因为某个十分棘手的案子,在连续几天的加班的某个夜晚,被大街上飞奔而过的汽车给撞死。
然后主角穿越到一个架空的世界,成为了那里的一个十三岁的小乞丐。
因为曾经读过穿越的小说,主角斗志昂扬的想要在古代做一番事业,但是他很快发现,那个世界里他找不到自己曾经熟悉的历史,那里虽然和中国的古代一样,都是君主制的封建社会。但等级制度的苛刻厉害,让他这乞丐,只能成为乞丐,而在那个世界,乞丐就跟畜生没什么区别,人们甚至可以随意的像打狗一样打杀。
只是主角一开始是不信邪的,他在衙门破案的时候,理直气壮的冲上去说要帮忙破案,结果因为缺少现代的仪器,最后失败并被当成帮凶,直接揍了个半死后和死人一起丢到义庄。
之后发生的事情对后世的读者来说很狗血,那就是主角因为是法医,并不害怕死人,所以他在义庄里面装神弄鬼,吓跑了前一个装神弄鬼的然后安家落户。
安家落户之后有人请他帮忙看尸体,慢慢的他也有了收入,不用再每天都出去讨饭生活。
可是他并不甘于这样的平庸,他曾经背弃家族事业,就是为了破获一件又一件的神秘安案件。怎么能因为穿越了就放弃?
没有现代化的科学仪器,他就开始用他家传的中医,以及自己曾经学的理论知识,在不依靠现代的科学仪器的情况下研究尸体。
在某一次研究尸体的时候,他从一个中毒而死的白发苍苍的尸体肚子里得到了一个锦囊,那锦囊里面装的是一张人皮,而人皮上写的,居然是让当时武林动荡不安,人人疯抢的药王和毒王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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