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强兵过未休
晋王这一觉睡得尤为香甜,踏踏实实连个梦都没做。睁开眼,外头已是天光大亮了。侧过头去看看,枕边没人。无须多问,这个时辰黑小子定是起床练功去了,晋王伸过手轻轻摩挲着余温尚存的被褥,内心里说不出的惬意舒畅。
照理说锦被、丝枕都该是软绵绵的,可被子底下分明有什么东西硬邦邦直硌手,捞起来一看,原是沈思平日挂在脖子上那枚红色石头子儿。或许是绳结意外断掉的关系,石子滑到了被子里,晋王一时兴起,将其拿在掌心细细把玩起来。那石子既非珍贵宝贝,也未经过人工雕琢,左看右看实在普通不过。因与皮肤贴合久了,石子表面被油脂、汗ye浸润得光滑明亮,恍若镀了层釉彩一般。
晋王越琢磨越觉有趣,这沈小五的出身好歹也算是将门之后,可他一不穿金戴银二不镶珠挂翠,偏生喜欢拴颗石头在脖子上,真是个古怪孩子。可仔细想想,这石头倒比金银珠翠更衬沈思。
将石子小心收好,晋王缓缓坐起身来。门外侍从听见动静,赶紧捧着一应梳洗用具进来伺候。晋王被人服侍着梳好发髻穿好衣衫,这才慢悠悠踱出了寝帐。果不其然,沈思正在帐前的空地上舞剑。
红日初升,万物生辉,浩水汤汤,群山巍巍。沈思手持一柄长剑,正舞得衣炔翩翩,凛冽生风。寒光在剑刃上流动回转,晃得人眼花缭乱。只见他一忽儿身姿轻灵如飞雁穿云,一忽儿气势雄浑如猛虎下山,举手投足说不出的潇洒飘逸、英姿勃勃。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虽然不是首次看沈思舞剑,晋王还是忍不住叫了声好。一时看得技痒,他从屠莫儿腰间抽过佩剑迎上去与沈思过起招来。二人斗了十几个回合,即便沈思有意相让,晋王还是败下了阵来。虽说他也是武将出身,有些功底,可比起自小在军营中摸爬滚打、Jing于实战的沈思来说,那点本领只能称之为花拳绣腿了。
晋王输得心服口服,且心花怒放:“哈哈哈,念卿啊,不知你这骑术和武功皆师承自何人,徒弟已然这般出类拔萃,师傅岂不是要超凡入圣了?”
沈思极为得意地嘿嘿一笑:“不自谦的说,这骑马打仗,我天生便是把好手。听家里人说过,在我尚未学会讲话之时,有次三哥随手将我放在马背上,自己临时走开了,不想那马没拴牢固,追着一匹小母马就冲了出去,简直将周遭众人惊得魂飞魄散,以为我定是小命不保了,结果那马疯跑了一大圈回到原地,我还稳稳坐在马背上呢。”
听沈思讲述着儿时趣事,晋王脑海里不自觉浮现出了一只小猴子爬在马背上的奇异景象,那小猴子应是穿着开裆裤,应该还在牙牙学语,搞不好还留着两条亮晶晶的涎水条条……
无意间提及家人,沈思语气中不免透出几分淡淡的失落:“从前沈帅重任在身军务繁忙,都是几个哥哥轮流照看我。大哥过于宽厚,二哥又沉默寡言,我少时顽劣不堪,能制得住我的只有三哥了。”他幽幽叹了口气,“你只当我功夫了得,却不知我家三哥更比我强上数倍,我便是他一招一式手把手教出来的。他平常行止诙谐,可教导起人来却异常严厉。刚修习射箭的时候我臂力很差,张不开弓,他就让我打直了身体以手撑地不断起伏,胸前还立上一根磨尖了的铁锥,只消我手臂的力气稍一松懈,胸口就会扎出个小血洞,虽说于身体无碍,却疼得钻心。当年我没少为此跟三哥置气吵嘴,还偷偷往他饭碗里洒过沙子,如今想想真是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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