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乱毛压平,等到把自己收拾地能见人了,我才打着呵欠出了卫生间,走向餐厅。
刘奕已经将早餐放到了餐桌上,自己拿着一个包子吃的津津有味。我在他身边坐下,同样埋头苦吃,天知道我已经有多久没有吃过真正的早餐了——我向来都是早餐与午餐一起解决,学名brunch。
如果不是年龄对不上的话,我恐怕都会以为刘奕是我那早死的老妈的转世,他甚至比我自己更了解自己,起码,我就是在他口中才知道我是喜欢吃灌汤包的,因为他说据他观察,我每次吃灌汤包的时候,总是无意间表现出更多的食欲,俗称吃得更多。
我这个人向来不太在乎这类生活上的细节,但是刘奕却心如发丝,我想这大概因为他是大家族的独子,自小周围围绕的都是姐姐妹妹,想不细腻都不行。当然,在对待我的态度上,他也满是母性,简直堪称圣母玛利亚。
我喜欢宅,若无必要死都不出门,于是每次逮住我提出要出门他都比我更激动,早吧早就跑过来督促我,生怕我心念一转,又继续宅着了。
说起来惭愧,我一直觉得自己对不起刘奕,因为他起码跟两任女朋友分手都是因为我的原因,还曾经被不少人怀疑是Gay,就算我指天发誓帮他澄清他直的不能再直,也被广大群众视为欲盖弥彰。就连这次刘奕初次涉足网游,也是他想要见识一下这网游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能让我如此沉迷——当然,他现在自己玩得也很哈皮就是了。
其实,闹到后来,若不是刘奕对于我的裸.体脸不变色心不跳地光明磊落,连我都怀疑他是不是当真对我有意思。当然,就算我们是恨不得两肋插刀同穿一条裤子的哥们儿,我也绝对不会向他贡献出自己的菊花。
吃完早餐,我滚回卧室换衣服,刘奕将碗筷收拾好放回厨房,转头上下打量了一下穿戴整齐的我,勉强点了点头算是认可了我的外表——按照他的话来说,就算是好兄弟,如果我不打扮得人模人样他也绝对不会跟我一起上街,他刘家金贵的大少爷真心丢不起这个脸。
虽然我是个宅男,对外貌敏感度极低,但是按照刘大少爷堪称苛刻的审美观来看,我仍旧还是长得上得来台面的。
出门的时候已经快十点了,我坐上副驾驶座,刘奕发动了车子,名贵却低调的名牌车终于离开了跟它格格不入的旧城区,驶向山明水秀的南郊。
南郊多山多庙多风景,向来是有钱有闲的人们短途自驾游的首选,我也跟刘奕来过几次,只不过我向来对于寺庙没什么兴趣,所以从来没有去拜拜。
不过,既然这次出门表面上的目的是去晦气,那就一定要去个据传很灵验的庙。
大灵宝寺建在半山腰,需要爬一截山路才能到,而且车开不上去,据说是只有虔诚的人才被佛祖允许进寺庙,而是否虔诚的最基本判断,就在于是否是用自己的两条腿走上来的。
作为一个宅男,体力废是必不可少的标签,我呼哧呼哧痛苦地扒着栏杆往上挪,而刘奕则仍旧脸不红气不喘风度翩翩地迎接过路游人们惊艳的目光,淡定地就跟不认识我一样。
——每次我形象不佳的时候这货就是这反映的,这也是我认为我们之间只是哥们而不是其他什么更微妙的关系的重要依据之一。
当然,就算与我竭力划清界限,刘奕仍旧在我汗流浃背到几乎脱水的时候给我买了瓶冰镇矿泉水,算是勉强缓解了我几乎将他凌迟的怨念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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