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西斯挑了挑眉,亚瑟毫不畏惧的跟他对视。
就算是弗兰西斯阅历丰富,见识过各种美人,也不得不承认,眼前的青年拥有一双非常迷人的眼睛,那澄澈如翡翠的碧绿双眸流光溢彩,骄傲而自信,热烈如火,让人不由自主的被他感染。
弗兰西斯收回目光,慢悠悠的坐了下来,从手边的文件夹中抽出一页写满字的薄纸,亚瑟迅速的看了一眼,立刻认出那是他第一轮笔试时的论文答卷。
“我看过你的资料,你在学校的成绩不错,在侍卫官选拔大赛中表现也十分出色,不过,你可以给我解释一下,你这篇论文是怎么回事吗?”
亚瑟心中打了个突,心想,该来的还是来了!笔试时候那个要命的论题——论帝国製和联邦製的优劣,自己的论点本就是衝着语不惊人死不休去的,为的就引起别人的关注,如今还真是成功了!
在开口之前,亚瑟清楚,自己在做一场豪赌,赌同样出身联邦、毕业于希顿军校的弗兰西斯跟自己一样,并不是专製制度的忠实拥趸!
亚瑟对弗兰西斯这个仇人研究了整整三十年,他大大小小的所有战役、他的军事思想、他的喜好习惯、甚至他当年在希顿的毕业论文,亚瑟都做过深入的研究。亚瑟可以肯定,至少在叛离联邦之前,弗兰西斯是倾向于民主共和体制的。但是这个联邦曾经的最高统帅,曾经的联邦英雄,为何会选择叛国,加入敌对阵营,即使亚瑟研究了这么久,也没有找到一个合情合理的答案。
亚瑟稍微思索,便沉声答道:“正如我在试卷上所写,在我看来,世上本没有完美的政治制度,帝国集权製或是联邦共和製,哪种更优,完全取决于国家当时所处的环境。”
“在战争时期,人民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来领导人民对抗外敌,集权製可以保证最高效快速的调动全国资源,避免了因为斡旋或者争议所带来的延误,故而可以最大程度的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从而在战争中取得优势。”
“而当战争结束,国家进入和平时期,国家最大要务不再是抵御外敌,而是发展经济,此时代表各个阶层的利益集团就会开始争权夺利,人民需要有民主的方式来协商决定国家要事,故而在和平时期,民主制度必然更受到人民的欢迎。”
“所以说,你认为,在战争时期,帝国专权製优于联邦共和製;而在和平时期,则是相反。我的理解对吗?”弗兰西斯总结道。
亚瑟却断然摇头,“并非如此一刀切,即使在战争时期,一个软弱无能的领袖所领导的帝国未必比得上一个公正团结的联邦製国家,无法获得最终的胜利;而在和平时期,清廉的专製也可以战胜腐败的民主,领导人民走向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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