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的地方躲着,谁也找不到才好。
何墨千心里只剩下一个目的地。
巷弄深处的老式小区依旧像被这个快速发展的城市所遗忘,静静地立在某个角落里,安静平和。守门的依旧是数十年如一日的张伯,张伯比何墨千最后一次看到的时候更老了,走路得拄着拐棍,也没从前利索。
“张伯,麻烦您帮我开个门。”何墨千在铁门外面高声唤他。
张伯走出值班室,戴着老花镜,眯着眼看了好一会儿,乐出满脸褶子,“阿千呐?来来来,我给你开门!”
他颤巍巍走到铁门前,低下头用钥匙认真地对锁眼,何墨千发现了他右耳上戴着的助听器。
“张伯,你耳朵怎么了?”
“啊?”张伯锁眼还没对准,听到有声音,抬头问道:“你说什么?”
“我说你耳朵。”何墨千加大了音量,顺便指着自己的耳朵,“你耳朵怎么了?”
“没事儿!”张伯挺乐呵,“人老了,前几天忽然听不清了,我儿子带我去配了个助听器!”
钥匙终于□□锁里,门打开了,何墨千进来,张伯又锁上门,“最近身上的毛病越来越多,干不了多久了,可能你们下次来就看不到我老头子啦!”
何墨千鼻头一酸,大声道:“您老爷子身体棒着呢,长命百岁!”
张伯高兴得合不拢嘴,“阿千还是这么会说话。”
“张伯,阿英回来过么?”
“阿英啊?”张伯思索了一会儿,摇了摇头,“阿英好久没回来啦!”
何墨千一阵失望,扶着张伯进了值班室,自己回了她们从前的小公寓。
公寓还是那个样,连藏钥匙的位置都没变,何墨千开门进去,里面的陈设和她上次来吃火锅的时候一模一样,也和十年前一模一样。
张伯说得对,这里很久没来过人了,家具上覆盖了厚厚一层灰。
要说没有怀念那是假的,这里几乎代表了何墨千的半个青春,里面的一点一滴都是Jing心挑选置办起来的——虽然原件早被毁得干净,现在这里放置的不过是样式颜色相同的仿制品。
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仿得再像,也不会是同一样东西。
何墨千的目光定格在茶几上的那台十几年前的笨重的笔记本电脑上,其它的东西都是仿的,只有这台老家伙是真的。
她坐在沙发上,翻开笔记本,按了电源键。
出乎意料的是这台笔记本居然还能正常启动,就是启动速度很符合它的年龄,慢得像一个垂垂暮年的老者,花了好几分钟才显示出WindowsXP的界面来。
桌面上除了系统自带工具和何墨千从前的工作软件外,屏幕中间醒目的位置有一个文件夹,就叫“新建文件夹”,甚至没有重新命名。
何墨千点开那个文件夹,过了十几秒,文件夹才被打开,那里头满满当当全是照片。
那时候数码相机刚问世不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全面取代了老式胶卷相机,何墨千记得袁英兴冲冲买了一台,没事老爱对着她左拍右拍,拍完之后煞有介事地导进电脑里存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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