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不顾自己身上的伤痛,傻笑了起来。
“果然,阿旅只是口硬心软罢了,我那么对他,他也只是打了我一顿,却还是心疼我,把我送到了医院,阿旅果然还是很爱我的……”
迷之自信的孙谦喃喃自语着,完全不管嘴角处的青紫,忍不住咧了咧嘴,又因为牵扯到嘴角的伤口,只能“嘶”地一声又收回笑容。
回想起昨晚灯光下那张明灭的俊脸,还有他低哑隐藏着温柔的声音,孙谦心脏不由跳了跳。
季旅……他是绝对不会放手的!
季珏温:“……???”
做好事不留名的好心人:“……???”是我送你去医院的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 夜黑风高的半夜。
好心人:咦,这里有条死狗呀?
好心人(走近):咦,天啦噜不得了了是个人呀,被打成这个样子快送医院送医院!
好心人:做好事不留名的我救完人就这么悄悄地走了,请叫我雷锋!
孙谦(醒来):一定是阿旅送我来医院的他果然还深深的爱着我!哦!我一定不会再辜负他了!
季小温:……啥????(黑人问号脸)
——
哦豁,我应该不会写成修罗场吧?比如再加一个钱茜茜也拜倒在主角的西装裤下之类的?
第107章 终篇(七)
初春的天, 乍暖还寒,没有了冬日里的寒风凛冽, 微风吹过,却还带着春日里未来得及消散的淡淡冷意。
季珏温正坐在书店里喝着咖啡,翻着书, 一旁的电脑里还播放着和缓宁静的音乐,看起来很是悠闲惬意。
这是那天和陆屿墨相遇后的第二个星期, 他每天都会准时地来这里开店关店,十分规律, 不紧不慢,因为他在等。
他在等一只兔子, 一只会自己找上门来的兔子, 为了这只兔子,他也只好暂时去当一当那位守株待兔的人了,毕竟太过主动的话, 可能就会将兔子不小心吓走呢。
春雨又在淅淅沥沥地下着,雨滴滴落的声音滴答滴答,路上偶有积雨的小水坑被雨滴激起一阵阵微小的涟漪, 这样的天气, 即使雨中漫步, 也是别有一番趣意。
小雨中, 有一个人影走来,他头顶举着一把伞,从雨中由远及近。
季珏温动作一顿, 嘴角微微一勾,一抹笑容转瞬即逝。
兔子回来了。
陆屿墨迟疑地停在雨中,看着不远处的书店,还有里面那个坐着的人,陷入了无比的纠结之中……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不知不觉中就走到了这里,更不知道,竟然只是一遍,他潜意识里就已经记得来这里的路了吗?
为什么会走到这里来呢。
陆屿墨皱着眉,薄唇抿成了一条直线,这一个星期以来,他始终记得他们分别前,那个人突然凑来的脸,他含笑的眉眼,他呼吸间吐出的温热气息,还有……他嘴唇柔软的触感,和他那个一触即分的吻。
为什么……吻他?
这个问题困扰了陆屿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那天他几乎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家的,只记得回过神时,他已经回来了,将他从恍惚中唤醒的是陆屿琛。
“你怎么这个时候才回来?为什么都不知道跟家里说一声?为什么不接电话?不知道我们会担心你吗?”陆屿琛的脸色看起来并不大好,语气也有些低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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