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爷这边儿得了便宜,奇怪的看了一眼灵珠,觉着这七妹妹今儿是转了性了,居然没有给自己在中间横插一脚,怂恿爹什么都别给他。
再看这七妹妹的表情:“七妹,我觉着你是真有毛病了,赶紧拾到拾到,大哥招呼朋友陪你去看看,晚了就傻了!”
明珩是真担心,他虽然平日讨厌这妹妹,可到底是亲的,虽然她每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像其他格格出国留学给自己长面子,喜欢暗地里使坏在爹面前说自己坏话,喜欢管着自己出去和朋友喝酒,还老朝自己翻白眼,甚至和白琬那个庶女胚子混在一块儿,但是谁叫他俩是亲兄妹呢。
灵珠是不知道这个脑袋里面装的全是吃喝玩乐的兄长居然还给自己留了一个一点儿地位,但是听明珩说的那话吧,实在不好听。
她翻了个白眼,明珩这下倒是乐了:“对、对,你还是这样我看着顺眼。”
——这句话她曾说过类似的,在十年后。
灵珠扑哧一下笑着踢了兄长一脚,站起来说:“醒了,爹你们都出去,我换身衣服就走,大哥你等等我,不然你就死定了。”
明珩向来和七妹妹不和,严重的时候他是恨不得直当没有这个妹妹,他自觉自己挺好,一切都好,在北平,谁敢和他对着干啊,但是他妹妹看他的眼神让他觉得自己是个废物,可北平哪个皇孙贵族不是这样?
虽然觉着这样糊糊涂涂和自己友善起来的七妹妹很好,但是明珩并不表露出来,他仰着高傲的下巴,仿佛是屈尊降贵,说:“快点儿,过时不候。”
一边说着,世子爷走出了外间,后面跟着的老王爷听不得这样的话,一脚踹在世子爷屁股上,说:“哪有兄长这样和妹妹说话的?!”
世子爷揉着屁股回头就巴结着老王爷,说:“又偏心,爹,我才是你传宗接代的儿子啊!”
老王爷白了他一眼——可见这翻白眼是遗传的——又从袖子里单独拿了一张一千两的银票,说:“我瞧着外头那些好玩儿的东西多,珠儿喜欢的,你就直接给她买了,钱不是问题。”
世子爷一脸麻木,他已经习惯老王爷的不公平对待,自己好说歹说要来几千两,这边儿还没开口就主动送过去一千两。
“得了得了,我清楚。”明珩说,“我先带七妹妹去医院瞧瞧脑子,再带她随便逛逛,让她也出去见识见识那些有趣的事情。”
王爷此时才没有嬉皮笑脸,他摸了摸自己尾指上的扳指,翡翠的扳指分外漂亮,在阳光下折射着莹润的光色:“见识你个屁,别让珠儿去那些不三不四的地方,八大胡同那一片儿都不许去。”
明珩连连点头,说话间,灵珠从里头出来,她是找了许久才找出自己这身生辰时别家送的衣裳,这不是旗人装束,属于袄裙,七分的倒大袖与Jing美简约的刺绣让藕荷色的衣裳分外清爽文雅。
王爷本人很守旧,但是明珩不,他就喜欢看外头穿着旗袍的女人,十分的高贵优雅,然而这个王府还是王爷说了算。
所以府里面一应的穿衣打扮都还时正统的旗人服饰。
王爷瞧见灵珠这样出来,微微皱了皱眉头,但是也没有说什么,他知道穿着格格服出去太不现实,于是点点头,示意两人可以出门了。
明珩只要一出门,就跟抽了大烟一样兴奋,招呼了自己的几个随从就说:“行,走吧,外头人力三轮多,咱们一出去,斜对角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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