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的层次与品味!但对宫时衣来说,太无聊了,太煎熬了!他就像一只闯入了草泥马群中的长颈鹿一般,那样的突兀,那样的鲜明,那样的……走到哪儿都躲不了清静。
本来吧,宫时衣都认命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好歹撑过这几个小时,胜利的曙光就在前面!
可他马上就知道为什么人们总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了,这人倒霉起来,那就是洪湖水浪打浪,一浪更比一浪高,一浪更比一浪强啊!
……在煎熬了十几二十分钟之后,他“前男友”伊诺斯来了!
旁边跟着笑逐颜开的诺顿.杨。
彼时,宫时衣正在被一个自命风流的胖子纠缠,他都准备施展尿遁大法了,一抬眼,正好与皱着眉头的伊诺斯的眼神撞上。
伊诺斯向来不耐烦这样的酒会,太没劲了,还不如自己开派对,想做什么做什么。来这里有什么好的?还得应付那些无聊的人。
他是被诺顿.杨磨得没办法,对方施展了浑身解数,让他好好地爽了一把,话里话外就想来这里见识见识。伊诺斯最近还挺中意诺顿.杨的——最近他的口味就是东方人种,折腾起来太带感了!
反正也用不着他一直陪着,待一会儿就走,伊诺斯夹缠不过,最后还是带人来了。
别看伊诺斯年纪不大,西方人比东方人发育的更早,他男女不拘,这么些年早已经是过尽千帆了。
不过若能在这里碰见合胃口的,也算是不白来吧?
然后他第一眼就看到了那只草泥马群中的长颈鹿,一身白衣的宫时衣同学。
伊诺斯:“……”
宫时衣:“……”
冤家路窄!
伊诺斯看看宫时衣,再看看与宫时衣站在一起,挺着大肚腩一脸猥琐的中年胖子。
眉头皱起来,脸上浮现出一种混杂了惊艳和不屑的神色。
惊艳,是因为宫时衣今天的造型实在太亮眼了,伊诺斯以往见宫时衣都是穿校服、品位普通的休闲装,这还是头一次见到他盛装打扮,站在那里仿佛遗世独立,贵气逼人,然后又因为他脸上还带有稚气的婴儿肥,那纯真娇憨,茫然无措的样子,实在太能激发人的邪恶心思了!
不屑,当然是因为他下意识地给宫时衣定了罪,学校里盛传宫时衣为了出名什么都干,那个胖子在圈子里声名狼藉,平日里最喜欢玩弄漂亮男孩,宫时衣跟这种人渣混在一起……
嗯,如果宫时衣知道,在伊诺斯那个种马渣男眼里,他竟然是这种形象……呵呵,仇结的更瓷实了。
在伊诺斯跟宫时衣默默对视的时候,诺顿.杨也看到了宫时衣。
他并不清楚宫时衣跟他“男朋友”伊诺斯不久前还有过一段,但就凭这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无名小卒,竟然抢了他的代言,诺顿.杨就恨不得生撕了这个小碧池。
更何况……今天的宫时衣光彩照人,很多人都情不自禁地关注着他,连陪自己过来的伊诺斯都看直了眼,这如何不让他痛恨?!
那真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得想个办法,叫他好看……
恰好在此时,一个侍者端着酒盘从他身边经过。
诺顿.杨眼睛转了转,叫住了他,取了一杯红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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