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玩不起来。”
“并不是不能掌握技巧,我的体能其实还不错,一直都在家做,但……哪怕是羽毛球这样对打的运动,都会给我带来很深的焦虑感,我会一直去想,如果我接不到怎么办,如果我一直在捡球怎么办,氛围会不会变得很尴尬,别人会不会开始嘲笑我……所以,我从来不玩多人游戏,我让自己相信,自己和自己玩也可以很开心。这是我青少年时期厌学的一个重要原因,除了那些校园霸凌以外,我很难忍受每周的体育课定期的羞辱,我越是害怕做不好,就越是永远都做不好……那种因为无能感受到的屈辱和愤怒,有时候比被欺负的挫败感更让我难受。”
他们在红灯前停下脚步,沈钦看看她,“你挑羽毛球场,有这方面的原因吗?”
他的眼神干净温暖,似乎可以穿透一切,刘瑕在他的眼神里笑了,“你觉得我有读心术吗?你从没有说过的事,我也可以猜得出来?”
沈钦认真地点点头,“对啊,我觉得你有读心术……我觉得,就是因为这一点,你才特意挑了羽毛球馆——这附近还有个游泳馆,明明更适合。”
刘瑕想说‘你想多了’,但又有点心虚,她挪开眼神,轻声嘟囔,“没有未卜先知到那个地步……”
挑羽毛球馆的时候,她未尝没有这方面的考量,正是沈钦对羽毛球的激烈反对透露了蛛丝马迹:所有的球类运动都让他恐惧,原因只可能是他在协作上有很糟糕的回忆。她是打算让他习惯这种轻度挫折——即使一直捡球,群众也不会多加在意,沈钦在这方面的自我意识有点太强烈了。不过,突然杀出的大妈让整个进程更加理想。对于笨拙的表现,成年人的世界大多数还是会选择回馈善意,这个认识,很轻易地就建筑起来了。
刘瑕没有说下去,沈钦握着她的手紧了紧,他笑眯眯地看到她眼睛里,整个人靠过来,声音轻轻的,语调甜甜的,像是在做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美梦,“刘小姐……你对我,真好。”
刘瑕又开始试着抽回手,但沈钦不肯,他现在已经不是那个可以随便欺负的弱鸡了,非但不肯松手,他还在不断地靠过来,她甩了一下没甩开,语气有点轻嗔,“自我感觉怎么那么好……我挑羽毛球馆和你有什么关系,纯粹就是因为我不喜欢游泳,不行啊?”
“那就说明我们有缘啊,你随便挑一个场馆,都能让我变得更好一点。”沈钦一点都没受到打击,还是笑眯眯,他冲她拼命眨眼,好像一片隐形眼镜要掉下来,刘瑕反应了几秒钟才意会,他在试图抛个媚眼。“这说明我们是天——作——之——合——刘小姐——”
刘瑕做了个恶心的表情,红灯转绿,他们混合在一群人里过马路,沈钦的手松开了她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忽然间开始懂得教养——鬼鬼祟祟的,他的手开始爬上她的腰,刘瑕低下头,快准狠地打下去——在这一刻,她的世界就是沈钦的轻呼,他无赖的言语和她唇角想藏住的笑,她忘记了他们的任务,忘记了还有一个变态杀手在周围环伺,他们正被一群便衣监视——
人群忽然发出轻微的惊呼声,好像有人摔倒,刘瑕猛地回到现实:穿着兜帽衫的一名男子忽然间被扑倒在地,四面八方,不断有人赶来,对讲机喧嚣地响着,交界处的小巷子里开出了警车。连景云从上头一跃而下,向这里奔来,“是的,抽刀了,只能临时上去控制……很成功!没有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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