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沙发上,仿佛世界也只剩他一个人。
而就在他被这种孤寂感所包围的时候,茶几上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何千越拿过手机,见是一条新短信,发件人是季暮黎,内容却莫名的煽情:“不要什么事都一个人扛,别忘了还有我陪在你身旁。”
而落款竟是——爱你的哥哥。
何千越将手机甩在一边,嘴里嘟哝着,“自作多情的家伙,谁认你这哥哥了。”
可没过多久,又有一条短信进来,依然是季暮黎发来的:“哎呀,我居然给忘了,你刚收了个小徒弟,就算我不在你身旁,你还有林笙呢,所以千越,你不是孤单一人,从来都不是。”
何千越握着手机,迅速回了这样一句,“你好啰嗦,赶紧干你的活儿去吧!”
很快对方又回过来消息,“我这不是看你心情不好,所以才利用工作时间来开导你,你知道的,我一直是个好哥哥。”
“哥哥……”何千越默默念着,指腹在那两个字上轻轻摩挲,不知不觉竟又难过了起来,“要真是把我当弟弟,会这样赶尽杀绝吗?”他自嘲地苦笑,摇摇头,长叹一口气。
季暮黎没等到何千越的回复,却也并不是很在意,在他的记忆中,千越经常不回他消息,所以这不是第一次,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
“好好工作吧。”他又发去一条短信,然后将手机放在一旁开始埋头处理文件。
当何千越看到季暮黎那条短信的时候,刚好在为如今的局势一筹莫展,三个月要捧红林笙,到底应该从哪里出发?电影和电视剧的主角肯定不可能,三个月都未必能杀青一部剧,那就只能是配角或者MV、话剧、舞台剧之类的,可后两样的关注度并不高,要让一个话剧演员一炮而红的可能性太小太小。
正想着,他又瞄了眼时钟,这会儿是下午两点半,刚好林笙在培训。说起来,他好像还没去看过自己这小徒弟的上课情况,倒不如趁着今天有空,就去探探班。
那时何千越并没想到,这日的探班,会让他有那么大的收获。
(To Be Continued)
[2012-03-29 19:51:51 染°]
作者有话要说:[2012-03-29]嗯,这章和上一章一起修的,修改幅度都不算很大,但效果还是应该有的。
[2012-01-28]那啥,勉强算有点进展吧,啥时候不是“试着在一起”而是“真的在一起”了,那我这故事也能圆满了。
ps:明天我就要回去上班了,可是明天明明是周日啊!我的生物钟还没有调回来,好虐〒▽〒
☆、Chapter 12
何千越到培训点的时候,导师正在给林笙讲解剧本,而他的到来无疑让大伙儿都有点手忙脚乱。
林笙的导师叫方华,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年纪虽不大,但对表演的见解却独树一帜。这会儿他见何千越来了,赶紧停下手里的活儿,“何总监您怎么过来了?”
何千越摆摆手,示意他不必招呼,“我今天正好有空,就过来瞧瞧,你们不必理会我,继续吧!”说着,他已自顾自地往一旁座椅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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