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适合文艺小青年过来拍照旅游,谢朝倒是没太大感觉,只是随处看看。
安格斯在小教堂面前顿下脚步:“如果继续走下去, 就可以到爱尔兰了。”
百合花的淡香在空气中变得馥郁,好像是从教堂里飘出来的。谢朝深吸一口气, 抬眼望着头顶的十字架:“教堂可以参观么?”
安格斯点头:“可以。”他率先迈着大长腿往里面走去, 神色不可捉摸。
谢朝随口问:“会不会有牧师?”
“如果有婚礼的话,牧师就会被请来,一般没人。”
谢朝跨步进去,这个教堂也很小, 一眼就能扫完。里面果然摆着一束束百合花, 纯白色的花瓣卷曲俏丽,淡黄色的花蕊点缀在其中。
“这是有什么活动么,怎么这么多的百合?”谢朝凑过去, 摸了摸花瓣边缘,“味道淡淡的,蛮好闻。”
风从大门里吹来,拂起阵阵淡香。教堂不起眼,里头连座位都没几个,牧师黑色的圣台静悄悄地摆着左侧,银色的十字架散着淡淡的光辉。
“谢朝。”安格斯喊他。
谢朝侧身回头,过长的围巾一角扬起:“嗯?”安格斯难得唤他全名。
安格斯紧张得手心冒汗,喉头干涩,低沉的声音顺着风飘来:“你是不是很喜欢吃我做的饭?”
这话没头没脑的,他一说完就住嘴了,不知道自己怎么说出来这漫无边际的话,打了好几天的腹稿都忘得一干二净。他从来没有这么慌张过,明明准备得无比充分,却在谢朝眼神望过来的那一瞬间,仿佛丧失了言语的能力。
“啊?”谢朝也是很糊涂。
安格斯硬着头皮上阵,风衣下摆太长,他撩开衣摆,单膝跪地。
谢朝吓了一跳,控制不住地往后退了一步:“怎么了?”
安格斯往前挪了一大步,昂头看他:“你愿意吃一辈子我做的饭么?”他从风衣大口袋里掏出丝绒盒子,用力打开,质量过硬的盒子发出“嘎嘣”一声,铂金的钻戒在不亮的教堂里闪亮夺目。
大提琴般的嗓音恰到好处:“如果你愿意,我就愿意给你做一辈子的饭。”
突然求婚这种事,一般有两种结果。其一是两人互相有结婚的想法,这时候的求婚就是惊喜,两人一拍即合,结局自然很好;其二是被求婚的一方并没有这个意思,惊喜瞬间变成惊吓,还很尴尬。
然而谢朝正处于两者之间,他挺想安定下来,可是却对不确定的未来抱有迷茫。他不是对安格斯不自信,他是对自己不自信。独身太久导致他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也许他并不能做一个好的伴侣,所以前阵子他打算婚前试爱,先同居一阵子再说。
两人的生活节奏合拍,同居的感觉不赖,只是没想到安格斯这么着急……
谢朝有些不知所措:“你先起来吧。”
安格斯不动:“你先给我一个答复。”他往漂亮的钻戒往前推了推,钻石的切面凝聚了光线,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谢朝凝视着它,忽然觉得它像个小太阳,刺喇喇地暴露在眼皮底下,宣扬着自己不可忽视的存在感。
他伸手摸上戒指圈,款式大方简单,中央散着些碎钻。戒身上还有别出心裁的镂空设计,线条流畅,曲线淡雅。
安格斯趁机替他戴上,戒圈滑到骨节根部,不大不小,正好合适。他仰头笑笑:“看来我量的没错。”
谢朝瞧了瞧自己的手,平时不戴饰品的手上多了个东西,倒不显得累赘,反而很适合,钻戒也附和他的喜好。安格斯上次送的那个红绳有些娘,他收起来了,偶尔戴上几次。不过红绳也就图个寓意,月老的红绳,听起来就吉利地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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