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针一线的缝起来。
不过朱红的手艺真不错,那袖套不仅手工好,颜色搭配的也很好看,苏敏看着都很喜欢。
这时突然听沈月说:“朱红,我这里还有半斤江米条。
你既然舍不得把套袖送出去,那就送江米条吧,等下次去供销社你买了还我就行。”
朱红一听忙激动的问:“真的?沈月你真是太好了。”
江米条分量轻,半斤就有不少,拿去送礼也合适。
苏敏替朱红高兴,她保住了辛苦做的套袖。
朱红这时又问:“沈月,我送了江米条你送什么呀?”
沈月笑着说:“我做了一双鞋,原本是打算给我妹妹的。
但前段时间我妹妹来信说她不喜欢乡下人穿的布鞋。没有供销大楼里卖的好看,也不如卖的好穿,让我不要寄给她。
我妹妹的脚比我的小一点,这鞋我也不能穿。本来想着看谁能穿就穿,但正好翠花婶子过生日。
向红和我提起过翠花婶子的脚,和我妹妹的一样大,我想着那把这鞋送出去正好。”
苏敏才不相信沈月的话呢,哪里有这样凑巧的事情。
再说这个年代挑剔吃穿的人是少数,谁不知道卖的鞋比做的鞋好穿,但卖的鞋不仅贵,票也不好弄。
而且刚才刘霞说了是沈月提议的陆向红给翠花婶子过生日,还要把陆建军叫回来。
那沈月肯定有准备生日礼物,没想赵宁宁也误打误撞的提了这个建议。
朱红倒是一下就信了沈月的话,还义愤填膺的说:“沈月,你妹妹实在是太不懂事了。
你在乡下辛辛苦苦帮她做鞋,鞋做起来多费劲儿啊,一针一线的。
她还住城里不说,还要买鞋穿!”
沈月笑着说:“没事,我妹妹年纪小不懂事。我这做姐姐的也能体谅她。”
作者有话要说: 球球收藏呀
☆、第13章 第 13 章
周六一早,众人刚吃了早饭,许安安就开口说:“既然要给翠花婶子送礼,那我们现在就去吧。”
赵宁宁不乐意,她想中午再去。说不定到时候陆家会留客。
苏敏也觉得早上去好:“你中午去了人家一家人吃饭该不该留你?我可不愿意讨人嫌,我现在就去。”
朱红卫国她们也觉得苏敏说的有道理,赵宁宁不愿意让苏敏领了先,只能不情不愿的和苏敏她们一起去陆家。
走着走着,赵宁宁就成了领头的那个,她兴冲冲的走在前头。
陆大队长家的院子比刘霞家大些,房也是只有三间。
院子的左右两边还有两个小院子,看上去比较新。
听知青们说那是陆家老大和老二的院子,他们当兵有津贴,攒了几年就盖了新房。
虽然不是大院子,房也只有一间。但他们在部队上,他们媳妇儿领着一个儿子住还是很宽裕的。
现在陆队长家只住着最小的一双儿女,陆建军和陆建民都在厂子里上班呢。
陆向红单独住一间房,这不说在村子里,就是城里也是很难得的待遇,女知青们都有些羡慕。
众人进了陆家,陆向红出了院子,黑着脸,先是抬着眼瞧了女知青们一遍,哼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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