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一身粉色草莓印花的裙子,脚上还穿着小小的拖鞋。地上积水早已把她白色的花边短袜浸透,依稀可以看见其小小的、可爱的脚趾。星星点点泥浆,溅落在她白皙的小腿上,留下斑斑波波的痕迹,狼狈,却很可爱。
女孩有一张小巧白皙的面庞,一双清澈又无辜的大眼,玲珑的鼻子与嘴巴,唯美也空灵。将来长大后,也必定是个标致美丽的女孩。
特别像,某人。
宋时洋露出笑意,小孩却害怕地绕开了,继续忙着自己眼前的事,颠颠跟在小猫身后追。
远处,某熟悉的房子与院子里,一个女人走出。
时光如梭,却并未减少她半分美与风韵。
时霁月看向花园方向,喊道:“樱桃,刚学会开门你就乱跑了,是不是?猫也跑了?”
宋时洋侧过脸,看小孩闻声一顿,立即加快脚步,追上猫咪。
趁猫咪在被水洼里一片打转的树叶吸引去注意、停下时,小孩有些笨拙地弯下腰,囫囵将小猫拦腰抱起,扭头,踉踉跄跄地往家跑。
甩飞了一只拖鞋,也没在意。
几分钟后,时霁月循着路线找到拖鞋,起身时,忽然看见宋时洋。
两人对视片刻。
时霁月面上露出有些伤感的笑容,问:“要到家里来坐坐吗?”
“不了。”宋时洋道。
“嗯。”时霁月迟疑地点点头,笑容愈发牵强,“那我先回去了,樱桃和岛……樱桃和猫刚弄了一身泥,我得赶紧回去处理一下,让你见笑了。”
“没什么。”
见时霁月就要消失在视线里,宋时洋又说:“阿姨。”
“嗯?”时霁月转身。
“我要离开北城了。”宋时洋说。
“哦……”时霁月点点头,若有所思,笑笑,“挺好的。”
继而,转身往家走。
虽然,时霁月很想问宋时洋,如果他离开北城,以后是不是也不会经常回北城看岛岛了。
但想了想,还是算了。
宋时洋和林千岛的事,时霁月是大火后才知道的。
时霁月觉得,或许,在泉下,岛岛是希望有宋时洋看望的,但每个人也都有忘记过去、重新开始的权利,不是么。
何况,宋时洋已经为林千岛做得够多了,忘了翻篇,也挺好的。
时霁月离开后,宋时洋摸出手机,打通电话:“来接我走吧。”
大火后,林浅樱对谋害自己妹妹的罪行供认不讳,进了监狱,此后一生都注定黯淡无光。
震惊之余,无数人唏嘘不已。
后来,林城与时霁月收养了一个小女孩,叫“樱桃”。
但宋时洋今天是第一次知道,他们还养了只猫。
宋时洋记得,林千岛曾无数次不无遗憾地告诉他,自己想养只猫。可惜,时霁月对宠物过敏,所以计划泡汤,但她准备高中毕业后自己养。
但宋时洋觉得,这只是林千岛随口一说。因为,就算她毕业后有Jing力照顾猫,宋时洋也不知道,她打算把猫养在哪儿。
然而,纵然对宠物过敏,林家现在还是养了只猫,小孩稚嫩的声音,一边一边地叫着那个字:“岛”、“岛”……
大家都没忘记那个女孩。
但是,所有人又不得不努力地向着崭新的生活而去,马不停蹄。
热闹和喧嚣,会慢慢把一个死去的人的名字抹掉,使其被深深地,掩埋在一层一层、厚重的尘埃下。
所有人,会慢慢地继续笑、继续闹,继续在五彩斑斓的灯光下尽情狂欢,继续在北城的车水马龙中,一面迷茫,一面寻找刺激和快感。
听起来多么热闹又美好。
这世界浩大,本就披着华丽的外衣,没人有工夫一直沉溺在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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