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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谁也不提“报仇”的事儿。
二十余年前“三百义童”的惨案,是非曲直如何, 各在人心,何况还得掂量掂量是不是有本事向谢危寻仇。沈芷衣手握重兵都没提这事儿, 其余人等有点眼色也该看出局势来了。
方妙自然也不瞎掺和。
她虽嫁了人,可眉眼间的神态却与旧日仰止斋伴读时没什么变化,甚至端庄的衣裙边角不显眼处, 还偷摸摸挂了一小串铜钱, 时不时便悄悄摸上一把。
眼睛看着人是也还透着点神叨叨的打量。
只是看着看着,又忍不住深深地叹息了一声:“唉, 太可惜了……”
姜雪宁闻言,不由得向天翻个白眼:又来了,又要来了,这些天她耳朵都要听出茧来了!
果然,紧接着,方妙就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口吻,扼腕道:“真的太可惜了!其实这座坤宁宫算什么啊,你可是差一点就把整座皇宫握在手里的女人啊!大好机会放到眼前,天下唾手可得,只要你当时点个头,这天下说不准就换了女主!”
姜雪宁没接话。
方妙眼底便多了一分惋惜:“到那时,说不准我能跟那个圆机和尚一样,骗吃骗喝,蹭着你混个国师来当当,岂不美哉?”
姜雪宁掰了一瓣橘子塞进口中,笑起来道:“天刚好要黑了,挺适合你现在做梦。”
她穿着一身浅青的衣裙。
抬起手来时,那上好的绸缎顺着她柔滑的肌肤层叠地落下,便露出了纤细白皙的手腕,上头松松挂着一串通透澄澈的蜜蜡黄手串,轻轻一晃便折射出柔和的光彩。
说是“蜜蜡黄”,可其实不是蜜蜡,而是和田黄玉之中比羊脂玉还要名贵的玉种。瞧着与蜜蜡黄玉相似,可价钱是差出去天远,除了少量为民间巨富所有,仅有的那些也进献了皇室。
方妙还记得,以前沈d拿回来过一块儿。
她当时瞧着欢喜,琢磨着是打块小玉佩戴在身上,还是做成抹额挂在头上,末了拿不定主意,也舍不得瞎动,便干脆锁在了匣子里。
可如今看姜雪宁,就这么漂亮圆润的一串挂在手腕上,十二颗珠子打磨地光滑细腻,婉约柔丽,乍一眼看上去只怕要以为是蜜蜡。
毕竟哪家有钱也不是这样糟践的。
拿着一方整的黄玉,做成一枚印章或是玉佩还好些,若要切碎了打磨成珠,不知要浪费多少好玉料,简直是暴殄天物。更不用说,玉色如此均匀,质地又都如此上乘,天知道要花多少工夫才能凑足!
方妙是前几天见她戴上这手钏的,第一眼看时也没在意,后来对着光偶然瞥见,才发现这玩意儿竟是和田黄玉,差点没惊得把心给吓出喉咙。
于是带了几分艳羡地说,这一串可真好看。
姜雪宁当时在做别的事,只漫不经心、不甚在意地回说:“上个月谢居安随手给的,也不大好看,妆奁上搁着吃了大半月的灰,前两日把原来那紫玉手镯磕了,才勉强捡来戴戴。”
随手给的。
吃了大半月的灰。
勉强捡来戴戴。
恩,可能人比人就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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