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就这么开始相安无事地相处着。
程然做两人的饭,陆丰会主动洗碗,然后各自回房间去各干各的。虽然住在一起,但两人的生活轨迹完全不相同。程然虽然看不见,但是毕竟在家里生活了那么多年,对一切很熟悉,自己独立生活完全没有问题,有时候陆丰几乎都要怀疑他其实看得见,然而每当看到那双暗淡无神的眼睛,他心中觉得可惜又庆幸。
他发现程然相当不好动,几乎可以整整一天都待在同一个位置,或者是卧室的飘窗,或者是客厅的沙发,他可以坐在那里,发呆一下午,或是卧在那里睡一下午,像一株暗自生长的植物。没有阳光照射也没有雨水滋润,但却以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坚韧和柔软生存着。
陆丰不喜欢他这副没人样的样子,好像一阵风就可以带走他,都是在这人间苟活的人,他还是个小瞎子,明明生活乏味得很,却总是一副处之泰然的安宁模样。
陆丰不喜欢安静,他总会去逗弄小瞎子,藏起他的浴巾或是外套,程然不懂他的恶趣味,每当程然懵懂地伸手去摸索着寻找的时候,他就会在旁边说:“找什么呢?”陆丰从不当面叫他小瞎子。
“拖鞋。”程然乖顺地回答,没有穿袜子的脚小心翼翼地踩在地上,脚尖划拉着寻找拖鞋。陆丰觉得他实在太好欺负了,拿着拖鞋蹲在他面前,说:“在这里”但并不把拖鞋放到他面前。
而还没穿上拖鞋,程然就先礼貌地说了声“谢谢。”然后嫩白的脚在地上探着找拖鞋,然后不小心碰到了一个热物,是陆丰的手。
他并不知道,只是迅速地把脚收回,被吓到了似的,问:“是,是什么?”
陆丰蹲着,把程然的两只脚提起来,握住他的脚腕,给他把拖鞋套上。
一些纯粹的感情可能就是在这时候开始变质。
程然不爱动,两只脚细嫩白滑,没有任何茧,平滑的脚背白得能看到淡淡的青色毛细血管,陆丰这时候很想给他买一条脚链,最好是金的,才能衬得上这个脂膏般柔软细腻的皮肤,还要带个铃铛,每当他走着,跑着的时候,脚链就会叮当地响起,那是一种是不分场合的美丽和浪漫。
但他又想,程然不爱动,铃铛也不会怎么发出声音,只有当和人做爱的时候,身体被撞得不断晃动,匀称的腿夹在对方的腰上或者肩膀上,脚链随着身体的被撞击而发出叮当声,一定更动听。
他这么想着,边把拖鞋套到了他的脚上。程然因为紧张,脚趾蜷缩着,陆丰却以为他是冷的。
第二天他托人买了点安眠药,填了程然这里的地址,还有他的名字和电话,程然什么也不知道,被他催着去拿了快递。程然很上道,什么也不多问,陆丰不知道他是真的都不上心还是强装镇定,这么多天都没见他神色有任何变化,即使那天被刀抵着腰,也面不改色。
陆丰恶劣地想着,在床上他也是这样不动声色的么?
程然睡前会喝杯牛nai,他放好了nai粉在杯子里,厨房的热水还在泡,陆丰把粉末倒进了杯子里,白色的粉末没有味道,和nai粉混合在一起。程然刚洗完澡从房间出来拿牛nai,陆丰和他对视着,手上继续倒着粉末。
就这样明目张胆堂而皇之,不过是占着他看不见。
程然只知道厨房有声音,以为是陆丰在里面拿东西吃,他拿了开水壶往桌边走,陆丰坐了下来。
“我也要喝水。”他用新拿的杯子敲了敲桌子。
程然泡完牛nai把开水壶放下,怕烫到他,让他自己倒,自己拿着牛nai杯走了。
陆丰看着程然的背影笑了。
凌晨一点钟,陆丰打开了程然的房门。程然完全是不设防的状态,平时也不会锁门,仿佛陆丰不是一个闯进家门的逃犯,而是一个不那么熟悉但是却很信赖的亲戚,可惜信任错付。
怪也是怪程然实在生得太好,脸小小的,细腻柔滑,鼻头圆圆的带了一点点rou,下巴又小又娇,一张嘴不爱说话,眼角总是下垂,不大高兴的样子,本来失神的眼睛在这张脸上多添了几分禁欲的感觉,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让人想把他狠狠抓住,牢牢禁锢在怀里。
程然因为药的缘故,睡得很熟,睡着了也很乖很软,整个人裹在被子里,只露出小小的脑袋,睫毛微微颤抖着,嘴巴微张呼吸着。
“嘎吱”陆丰爬上了他的床,掀开了他的被子,他一点也不怕吵醒程然,横竖是个小瞎子,就醒来了也有能力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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