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来,就曾专门来找这家老店,可惜怅然而返,美食已成怀念。
邱明泉一惊:“外面的鲜rou馄饨不是才五毛吗?!”
“好东西当然贵点。东申市这种地方,啥时候都不缺乏有钱人。”封睿淡淡道,“民以食为天。”
果然,邱明泉仔细打量一下食客们,都个个衣着整洁漂亮,明显比棚户区的那些邻居看上去体面。
一碗热气腾腾的三鲜馄饨摆上了桌面。
清亮的汤底里,漂着鲜黄的蛋丝、浅红的虾皮、乌黑的紫菜,色香俱全,轻轻用小勺舀起来一只小馄饨,面皮半透明,小巧可喜。
一口一个,吞进嘴里,邱明泉只觉得满口留香,鲜美异常。
“纯rou馅的,猪rou里混了一点鲜虾。真材实料,绝对新鲜。”封睿得意地问,“怎么样,薄皮包裹着鲜rou,口感是不是咸香爽滑,堪称一绝?”
邱明泉一只接着一只,舌尖鲜美滑爽的馄饨馅混着微烫的三鲜汤,差点鲜得把舌头咬了下来。
真好吃啊……上一世、这一世,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那是自然了,我小时候那么挑食,对这里的东西都很有好感。”封睿感觉得到邱明泉那惊为天人般的赞叹,忽然有点沮丧。
就算再食指大动,可是根本连身体也没有的他,像前世那样极尽饕餮美食,也是没有可能了。
邱明泉吃着吃着,忽然停了下来。
“你上我的身吧。……”他小声道。
封睿沉默了一下,心里蓦然有点滋味万千。这家伙啊……是在可怜自己吧?
天人交战下,他还是飞快地占据了那具身体,当唇齿间滑过那记忆中的美味,他险些落下泪来。
实在是太丢人了!
邱明泉看着封大总裁珍惜无比地喝干了碗里最后一口鲜汤,把一丝紫菜都吸进了喉咙间,好奇地问:“你小时候就住在附近?”
“对,我家就在附近。”封睿的声音变得有点古怪,轻轻叹息一声,“走吧。”
走出了小馄饨店,邱明泉按照封睿的指点,向陌生的街道走去。
可他心里的疑惑却比任何时候都大。
书包里,除了那些随身携带的巨款,还有一件奇怪的东西。
这些天,封睿一再叮嘱,无论如何,都要留下三支高级金雕笔不要卖。
现在,那剩下的三支金笔,正静静躺在他的书包里面。
“待会儿,听我的吩咐,见到一个女人的话,就把这三支笔卖给她。”封睿说这些话的时候,声音平静,可是邱明泉却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好像这个一向沉稳傲娇的男人,有着极大的不安。
快到黄昏了,冬天的冷风渐渐变得呼啸起来,吹在身上,有种刺骨的冰寒。
邱明泉走了一阵,渐渐发现,路边的景色越来越美,路过的行人也越来越少。
路边家家都带着单独的花园,茂盛的花木和小庭院里,掩映着带着国外建筑风格的小洋房来。
就算是在这个年代,就算经过长达大半个世纪的封闭和历史磨难,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深处,也不乏居住着富有却又低调的一些家庭。
“就在那里。”忽然,封睿的声音有点喑哑,竟似有点近乡情怯般的害怕,“看到街角那辆黑色的新皇冠汽车吗?你走过去,敲敲车窗。”
“哦,然后呢?”邱明泉懵懂地问。
“你就问车里的女人,要不要买你手中的金笔。”顿了顿,他又有点迟疑,“算了,反正接下来你让我上身就好了,我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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