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到完全成年的时候,也就是说,杀伤力有限,且防御水平并没有那些浑身沾满积年的厚厚油脂的野猪好。
对一心想着打野猪换钱的季曼来说,这情况说是瞌睡来了就有人来送枕头也不为过。
两人对视一眼,便默契地悄悄绕到了那野猪的背后,一左一右,远远呈包抄之势。
姜成磊自幼在山里长大,身上自有一种煞气,身形够灵活,速度也够快,便负责吸引野猪的注意,作为本次打野猪计划的主攻。
而季曼力气大,可以在一旁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力图能直接击中要害或者打碎它的骨头、让它失去行动能力。
他们俩之前都没对大东西下过手,自然就没什么配合的机会,今儿骤然打起配合,即便有这么多年相处的默契在,刚开始还是有些狼狈,比如说,季曼抡下的锄头险些砸到姜成磊,姜成磊一个抽身不及差点被野猪尖锐的獠牙戳中,等等。
两人的额头都不禁冒出了冷汗,相较之前的淡定和初生牛犊不怕虎,现在更多了一分谨慎,也被激起了几分凶气。
季曼深吸一口气,眼神死死盯着那头哼哧哼哧喘着粗气的野猪,捏着锄头把儿的手微紧,瞅准时机就一锄头挥上去,直接命中它的脑门,在命门上破出一道深深的伤口。
姜成磊则趁机一棍子捅进了它的眼睛,并飞快地拉着季曼后退。
以季曼的力气,那野猪最多还能垂死挣扎一会儿,活肯定是活不成了。
但是,姜成磊捅上去的那一下,防的就是它的垂死挣扎:捅瞎眼、飞快退开,这样的话,就算它还能横冲直撞,也伤不到他们了。
论力气,他肯定是敌不过季曼的,可要论周全程度和命中技巧,那还是他略胜一筹。
等它倒地抽搐了几下,不动了以后,他才拉着她小心翼翼地上前,确认野猪死了以后,两人都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我们好厉害!”季曼用手杵着立了大功的锄头,笑嘻嘻地说道。
姜成磊则开始用土掩盖住那些掉落在地上的血,以免吸引来其他猛兽。
野猪肯定不能就这样送去县里,甚至不能就这样带下山,以防被队上的人发现端倪。
他们便扛着野猪去了姜成磊以前特意收拾过的一个山洞,打算在那先把野猪给略微收拾一下。
乡下人家的孩子,没杀过猪也见过杀猪,更何况这头猪还是一头死猪,收拾起来相对来说还算简单,起码不用愁要怎么按着猪不让它跑。
条件有限,要想收拾得多干净肯定是不太可能的了,姜成磊只是尽量放了还没凝固的血,将野猪毛略微烧了烧,内脏不好处理便先扔到了一边,要么到时候贱卖要么留着回家收拾,然后将整头猪给拆成了几个部分,放到了从家里带来的筐里,。
山上猛兽多,他们俩和野猪身上血腥味又大,他们自然是不敢在山上久待的,匆匆收拾完便拖着竹筐下山了。
☆、第 37 章
如果他们打到的是野鸡之类的小东西, 直接装进背篓里坐牛车送去县城当然没什么问题,毕竟,以姜成磊平日的作风, 没事的话也没哪个不识相的敢掀他背篓上盖着的布。
但现在他们打到的是野猪, 别的不说,这个血腥味就不是能轻易被盖掉的,他们前脚往牛车上一坐,别人后脚就能闻出不对来, 到时候恐怕就管不住那些人的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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