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咬痕问:“看到没?”
那都是自己弄上去的?
晏闲愣了一愣,有些心疼,“我昨天那么用力吗?”
其实不是很疼,但徐灯灯就是这种容易留痕迹的体质,稍微一受点儿伤就格外明显,被蚊子咬一下,那红印子好久都下不去。以前真是讨厌死了,但此刻徐灯灯对他这种体质十分满意,他点了点头,得意洋洋地说:“不然呢,家里还养了别的小野狗吗?”
“……”
这该死的胜负欲。
有生之年头一回被人叫做小野狗的晏闲情不自禁深吸一口气冷静一下。
吃过午饭后后徐灯灯拿着电吉他练歌,晏闲正在洗水果,听到吉他声,突然就想到昨天方圆说的那句话。
他皱了皱眉,对徐灯灯说:“今晚你就不用去酒吧了,以后只要周六去就行,其他时间都不用去了。”
少去酒吧见到方圆的机会也少一些,方圆那人就跟个狗皮膏药一样,一旦黏上了,甩都甩不去。
徐灯灯一听,歌声戛然而止,他急冲冲跑到晏闲面前,有些着急,“那怎么行,我来西平就是想锻炼锻炼自己,只有多唱几首歌,多和观众舞台接触,我才能提高自己啊。”
这话有些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听到过…
脑子里蓦然出现于梵的脸,晏闲猛地一顿,紧接着端着水果放到茶几上,抿了抿唇安慰他,“你现在已经足够好了。”
徐灯灯摇了摇头,“还不够,我离我偶像奥伯斯还差得很远,我好希望有天我也能写出他那样的歌。”
晏闲定定地看着他,微不可查地叹了口气,“或许他反倒希望成为像你一样的人呢?”
“像我一样?”徐灯灯愣了愣,紧接着笑了,“怎么可能,奥伯斯是什么人,我有生之年能亲耳听到他唱歌就很激动了,他怎么会想和我这样的无名小卒一样。”
晏闲擦干净手看着他,问:“你知道他们乐队为什么叫加热尘埃吗?”
徐灯灯摇摇头,“不是很清楚,但听说这个名字是奥伯斯起的,那我猜他和我一样都喜欢天体。”
晏闲掀了掀眼皮,“你怎么猜的?”
徐灯灯想了一会儿说:“我很喜欢的那首歌——,讲的就是一个人在太空中不停呼喊,最后发现只有他一个人的小故事嘛,这还不好猜?嗯…我很喜欢这首歌,虽然很多人在网上说这首歌是奥博思的败笔,但恰恰这首歌给我的感觉是,歌手可能是个有点儿孤独的人。”
晏闲蓦然抬头看他,徐灯灯眼睛里一片澄净。
晏闲顿了很久,说:“我看你是和我在一块儿觉得孤独,才喜欢往酒吧跑吧。”
徐灯灯不明白他怎么忽然一下子扯到了这儿,他皱了皱眉,“你怎么不讲理呢?说了我是要锻炼自己的,我可是要成为复兴中国摇滚的男人。”
晏闲轻轻笑了一声,“你不知道有多少搞摇滚的人,既看不起流行,又没有几首摇滚真的能拿出手,空空揣着梦想活着,住在破破烂烂几平米的公寓,生活地捉襟见肘,所有的钱都拿去养乐器。就算你以后会变成这样,你还是要一股脑儿往前钻吗?”
徐灯灯郑重地点点头,笑了下说:“我是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
晏闲眼里的笑一点点消没。
“滴滴滴”
晏闲的手机响了,他低头看了眼来电显示,皱了皱眉,起身接了电话。
“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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