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衡?我们是邻居。”
十七岁的涂非如是道。
班主任面露惊喜,“早上看你们一起来进校门,觉得你们应该认识。盛衡高二分班前也是我们班的,成绩好得很,人也聪明会讲题,你平常没事多问问他,说不定能把落下的几年学补上。”
盛衡年纪比涂非小,年级却比涂非高,跟涂非认识那年在十二中读高二。
这是涂非和盛衡认识的六十七天后,高一开学的第一个月,也是十二中高一的第一次月考结束后。
涂非以语数英政史地物化生九科加起来刚过三百分的成绩,荣登年级倒数第一名——这意味着他平均一科只考了三十分出头。
除去知道他因病旷了几年学的班主任,全班同学都表示不敢相信。
开什么玩笑,长着一张学霸脸的涂非怎么可能是究极学渣,这不科学。
但再一看涂非明显认真答的试卷,他的同桌前桌后桌皆陷入了沉默。
——此人究竟是怎么做到门门课认真听,笔记认真做,作业认真写的情况下,成绩考得如此稀烂的?
涂非没有跟其他人说自己因病停学的想法,他一脸淡然地将卷子收进书包,起身说道:“走了。”
十二中除了高三加一节晚自习外,高一高二都是晚上七点放学,盛衡和涂非刚好能一起回家。
涂非租的房子早早找人打扫好了,他手里有一张秘书给的信用卡,月额度五万,只要他不去作大死,这个钱够他舒舒服服地活着。
“晚上吃什么?”盛衡问。
涂非从自己考得一塌糊涂的卷子上收回神,慢吞吞道:“面。”
早些年在医院的时候,涂非有一段时间得了厌食症,看什么食物都恶心不想碰,那一段时间他基本靠输葡萄糖维系日常所需,后来不知道怎么就好了,开始慢慢能吃一些东西了,不过也落下了挑食的毛病。
并且是间歇性无规则的挑食,比如这一段时间的涂非,极度厌恶香菜和花生。
而盛衡刚认识他的时候,他很喜欢吃花生。
总之就是非常难养活。
夏天天热,小饭馆里没有空调,墙上两个黑框风扇“呼呼”扇着,吹得人发尾乱蹿。
大热天吃汤面,盛衡觉得自己是疯了才陪涂非来的。
但……
他抬头看了一眼埋头认真吃面的涂非,叹气。
哪又怎么办呢?喜欢的人挑食又口味奇怪,可总不能因为这些就不喜欢了吧?
毕竟这是他第一次遇到一见钟情的人。
盛衡抿了下嘴角,挑了一筷子牛rou拉面,仔细地吃完了。
世界上有一种行为叫做“我想尝试我喜欢的人喜欢的东西”,换个常规点的说放叫做“爱屋及乌”。
——以及,“秀色可餐”。
看着涂非鼻尖冒出的薄汗,盛衡抽了张纸递过去。
涂非眨了眨眼睛,以为自己嘴边沾上东西了,胡乱一擦,双手合十拜托盛衡道:“这顿饭我请,一会儿回去帮我看一下我的月考卷子,我们老师让我们总结卷子上的所有错题。”
而以涂非的错误率,只靠他一个人的话或需要整理到明天早上。
心上人的补习要求谁能不听?盛衡喜滋滋地同意了。
涂非拿出钱包买单,然后拎起书包挎了一边在自己肩膀上,给盛衡打预防针,“我之前因身体原因旷了几年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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