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您就得继续裸。奔了,宿主。】
“你当我傻?一开始我就是因为自己的文没更才落了个这样的下场!这又不是我的文,我就算是跑完了又能怎样?我自己的读者压根就看不到!”
【这个没有关系,读者与读者之间怨气相通,您在这里的努力,也是可以直接对那边起作用的,宿主。】“哦。”庄向晨抱着胳膊,“那我……还是不同意。”
同意你个大头鬼!
【会裸。奔的,宿主。】
“呵呵。”庄向晨直接扔下两个字,裸。奔又怎样,说不定到时候奔着奔着就习惯了呢?小孩儿只有一个,从他捡到的那一天起就是他儿砸!亲的!
谁想对他不利,先从庄大神尸体上跨过来!
“唔,涝叔?”小孩儿被庄向晨激动的颤抖给抖醒了,迷迷糊糊地用拳头揉着眼睛。因为还没完全清醒的缘故,说话含含糊糊,好好的“涝叔”给他说的像是“老鼠”。
不过庄向晨不介意这些,反正他又不是王涝本人。看着小孩儿仰望着他的一双黑亮的眼睛,心里顿时一片柔软。
他爬起来从衣柜里给小孩儿拿衣服:“鸿少爷起来洗脸好不好?”
白的?扔掉。从今以后鸿少爷再也不让穿白的!
待会儿所有的白衣服就都拿去烧个一干二净。庄向晨暗自咬牙,文中的男主孟煊鸿最好穿白色,仙风道骨,清高淡雅的同时也更引人注目。
穿白衣服的人多,可穿的有他那么好看的,可真是没有几个。
在衣柜里翻捡了很久,本想干脆让小孩儿穿个黑的算了,又觉得太过于老气,还像葬服,不吉利,最后只好选了个红的给他套上。
套完了衣服,庄向晨退开些打量小孩儿,真是白净又喜庆。孟煊鸿的眼睛并不算大,但眼角狭长,气势强就能给人一种凌厉的感觉,气势弱则会像文中那样……比较媚。
然而庄向晨已经打定了主意不让小孩儿重蹈文中的覆辙,自然会注意不让对方身上出现任何涉及女性化的东西。
纯爷们赛高!
心情简直棒得不得了。
很多年后,庄向晨恨不得掐死曾经的自己。
红衣更不吉利啊!君不见恐怖片里厉鬼都是红衣,你特么就是个大写的蠢啊!
当然,现在的他还是不知道的。所以他很高兴地抱着红红火火的团子一起吃了顿简单的早饭,送小孩儿去上课的先生那里,就窝在家中干活去了。
原身种的那一园子菜简直是乱七八糟,再不把它们按类别重新栽好,白菜之类就要被虫给吃光了,丝瓜和黄瓜更是什么都长不出来。
这地方可不会有好肥料让他施,土里的养分也就那么多,植物们都挤在一起还怎么分?
话虽是这么说,不过作为一个城市里长大的宅男,庄向晨理论知识是够了,可实践起来简直是一塌糊涂。
此时正是春过夏至的时候,中午的天气已经有些炎热了。庄向晨擦了把头上的汗,抬起头来,就见刚刚翻过的土地中歪歪斜斜栽着一排的白菜。短短十几米的距离,愣是绕出了九曲十八弯的架势。
庄向晨无奈,只好求助于外援:“系统系统,有什么能让我一下子掌握种菜技能的外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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